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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通商银行关于银行函证业务集中回函处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21日

  尊敬的客户:

  为提高对公函证业务办理效率,提升我行客户服务体验,根据《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要求,我行自2022年10月1日起已实施函证业务集中处理,具体安排公告如下:

一、受理方式

  我行函证业务采取分行集中处理模式,来函可采取邮寄或跟函方式送达分行公示地址。各分行函证业务受理机构地址及联系信息请参见《宁波通商银行函证业务集中受理机构信息表》。

  二、函证受理要求

  (一)银行询证函格式应符合《财政部办公厅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 <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 的通知》(财办会〔2020〕21号)文件要求,对于无需函证的项目,请将该项目或栏位用斜线划掉,不留白。

  (二)对于贵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采用跟函方式的,应向我行出具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的询证函接收介绍信、跟函会计师有效身份证件。介绍信应包含被审计单位、跟函人员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等信息。

  (三)对于不符合《通知》及《操作指引》要求的银行询证函,我行将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发函会计师事务所,以便及时调整处理。

  三、回函服务收费标准

  函证业务收费标准,按照我行官网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期待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

  特此公告。

  宁波通商银行

  2026年1月21日

  附表:

宁波通商银行函证业务集中受理机构信息表

地区

集中处理部门

跟函/邮寄地址

业务联系电话

投诉电话

宁波地区

总营运营管理部

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3372楼集中作业中心

0574-87686881

0574-87686806

0574-87205726

400-916-6666

上海地区

上海分行运营管理部

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2579号楼T2-12集中作业中心

021-60587563

021-60587915

021-60587961

杭州地区

杭州分行计财运营部

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300号鸿寿金融中心2幢38楼宁波通商银行杭州分行集中作业中心

0571-81727345

0571-85820177

绍兴地区

绍兴分行计财运营部

绍兴市柯桥区华舍街道绸缎路1221

0575-88301656

0575-8830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