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要求,对本行重大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行同意给予海南金海贸易(香港)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60000万元,以福费廷、流动资金贷款方式使用,授信期限12个月;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50000万元,以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票保贴等方式使用,授信期限36个月;中基商贸(浙江)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40000万元,以流动资金贷款(含美元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方式使用,授信期限12个月。上述三笔业务授信金额均超过本行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符合重大关联交易认定标准。
二、交易对手情况
1.海南金海贸易(香港)有限公司。客户系本行股东宁波亚洲纸管纸箱有限公司关联方,外商绝对控股,董事:翟京丽、赵文龙,目前注册股本85343万港币,最近一次注册股本变更于2010年10月25日由7722万港币变更为85343万港币,注册地为RM 405B, 4F., EMPIRE CENTRE, 68 MODY RD, TSIMSHATSUI EAST, KL, HK,经营范围包含纸浆、木片、煤炭等造纸原料的贸易等。
2.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客户系本行股东宁兴集团(宁波)有限公司关联方,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郑铭钧,目前注册资本243265.602241万元,最近一次注册资本变更于2025年1月22日由241788.973693万元变更为243265.602241万元,注册地为浙江省宁波市解放南路208号,经营范围包含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实业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中基商贸(浙江)有限公司。客户系本行股东宁兴集团(宁波)有限公司关联方,国有参股企业,法定代表人许波,目前注册资本20000万元,最近一次注册资本变更于2022年11月4日由10000万元变更为20000万元,注册地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欣港路777号P1楼1088室,经营范围包含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货物进出口等。
三、定价政策
本行与关联方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原则,贷款利率按照我行贷款定价要求执行、相关费率按照金融服务收费标准执行且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定价。
四、审议情况
上述三笔重大关联交易经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审批并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书面意见同意上述业务。
特此公告。
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3日